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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叶屋 > 奇幻 > 赤血龙骑 >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章 鹰是这样玩的(求月票)

“鹰……鹰……鹰~!!!”地精不由一下子瞪大了眼睛,很是惊奇地看着洛林。

心里暗暗称奇,心说:这唱的又是哪一出?这位大爷又是要玩什么鹰?

但是地精银光心里十分肯定,洛林爵爷这不是无的放矢。这其中一定有深意。

旁边弗林特也是一头的雾水,很是莫名其妙,心里奇怪人类不光性格恶劣下贱,现在连爱好也这么古怪,这鹰要怎么玩?

洛林充满优越感的笑了一下,然后解释道:“银光老弟,你知道,有钱人全都是很变态的,什么称钱,他们就喜欢玩什么。

现在什么车啊,马啊,女明星啊,当家花魁什么的,全都不流行了。

他们都玩腻了,几百年换来换去还是这点东西,贵族们嫌档次太低。

知道现在有钱人都流行玩什么吗?“地精和弗林特对视了一眼,然后齐齐摇了摇头,一个是土鳖料子,出身社会最底层的地精,一个是苦心钻研法师,在等级森严的金字塔中小心翼翼往上爬的法师,他们根本不知道人家有钱人怎么玩。

旁边弗林特倒是大着胆子,顺着洛林的语气猜了一下,然后小心翼翼地试探道:“鹰?”

洛林一拍大腿,道:“没错,玩鹰~!”

他顿了一下,又接着说道:“现在的有钱人全都流行玩鹰了。这可是从东方传过来的高端玩法。

尤其是沙漠里面那些占着金矿,霸着商道只管收钱,富的流油的狗崽子们,从国王到酋长,整天没事儿就胳膊上架一只鹰,到处的显摆装13。

那牛13的劲头,比开一辆宝马,胳膊上再挎一个国际著名的女明星什么都海了去了。

只要一提到鹰,那些人的眼睛都是绿的。

现在一只好鹰都顶的上起十匹纯种的安达鲁西亚马的价钱了。就这还是有价无市,那帮孙子正满世界求购。”

听着洛林的夸夸而谈,地精与弗林特不由再次对望了一眼,头一次听说到这么新奇的故事。

极东沙漠中贵族的奢华,大家都是传颂了很久。

洛林顿了一下,见银光仍然不开窍,脸上不由露出了一副恨铁不钢的表情,接着说道:“我说银光老弟,我说了这么半天,你难道还不明白这里面的商机吗?”

银光抽了抽嘴角,苦着脸道:“我说老哥,你就别卖关子,快说说吧?”

洛林叹了一口气,然后道:“好吧,谁让咱们关系不错呢。我可以先告诉你,这可是个大买卖~!”

他顿了一下,这才接着道:“你不是在野蛮人那边吗?我听说那山里面有很多鹰。

那里高山鹰的品质绝对优良,和精灵王国的雷鹰都是顶级品种。

尤其是那里最著名的可以一爪抓穿铁皮,猎杀灰狼哈佩金头座山雕。

被称之为鹰皇,在市场上已经炒到了天价。

只要逮一只那样的鹰,卖到那些沙漠傻缺富豪那里,最少也得要三五十万的金币,都不带还价的。”

银光和弗林特两人不约而同地倒吸了一口冷气。

虽然他们听洛林说了半天,对此也有心理准备,但是一只鹰可以卖到三五十万的金币。

这样的价钱却还是在一瞬间就击穿了他们的心理承受极限。

弗林特心里的底线是一两万金币,顶天了也这么多。

要知道他们这一次动用了三百强壮的野蛮人,每人背着上百斤的行囊,辛苦了十多天,从山里长途跋涉,运过来的货物也不过就是几百万金币。

就这已经将半个野蛮人区的最值钱的东西全扫了过来。未来十几年也不会再有这么多的产出了。

而一只那什么什么的座山雕就顶到他们货物的四分之一。

这价钱也着实是太离谱了。

弗林特想起在奥德海姆城上空,天天都在空中盘旋的苍鹰,然后在脑海中自动将它们全都换成了金币,不由一阵的肉痛。

鹰在山区随处可见,就弗林特自己见过的就不下几百只。

这要是弄几只回来,自己可以少吃多少的苦,省多少的麻烦啊~!

还用辛辛苦苦的选货,找人,背出来交易。

洛林看到弗林特脸上变了颜色,知道他已经开始上钩,不由得暗暗一笑。

财帛动人心,即便是黑暗法师也不能免俗,更多的钱意味着更多的材料,更好的装备,更强的法力。

洛林又继续说道:“你们下一次要是能搞来几只哈佩金头座山雕……呃,不,只要搞来一只座山雕,一只就够了。这种顶级奢侈品,多了反倒会砸招牌。

只要有一只,我不光出三十万金币收购,卖货的时候再给你们再便宜一成。

其实,这件事情,我只是随便提一下,也不是多想要,就是我一个在皇城的朋友想弄一只玩玩。我顺便帮帮他的忙而己。

那种东西,在咱们北方是没多大市场的。你们也不用太操心。就是顺便,顺便啊。哈哈,哈哈哈哈……“说完,又是一阵豪爽的哈哈大笑。

弗林特却在瞬间就看穿了他的心思:这该死的奸商,他绝对是挂羊头卖狗肉。生怕要的太急,这边坐地起价了。所以他才这么说的~!

由此可见,那鹰的价钱也绝对不止是三五十万的金币,上百万说不定都有可能。

等回头弄来了,再做买卖的时候,老子绝对要在这奸商的身上狠狠地割上一刀~!

弗林特可是听说过,大沙漠里的贵族们做交易从来都不用黄金,人家直接用整筐整筐的宝石,他们穷的只剩下钱了,为一只鹰,豪掷上百万也没什么不正常的。

此时,洛林好像也发现自己语多有失,当即又干笑了两声,急忙道:“好了,咱们下一次再聊。我告辞了。哈哈,哈哈哈哈……”

说着,摆了摆手,然后大步走了出去。

房中只余下了弗林特与地精两人。

弗林特看了看地精,然后看着洛林背影消失的方向,怒声骂道:“这个该死的奸商~!”

×××××ד啁~~”

一声清厉的叫声响彻了长空。

哪声音的穿透力极强,瞬间传遍了整个山谷。

碧蓝色的天空中,一只苍鹰展开宽大的双翼,在高空中不住地盘旋。

整片天空上也只有它一个生物的身影,其他任何动物莫敢争锋。

苍鹰如同高高在上的君王一般,俯视着下方那连绵起伏的山峦大地。

那锐利的双眼可以清楚地捕捉到大地上的每一个细节。

险峻的高山,墨绿色的森林,潺潺流淌的小溪,草地中跳跃觅食的小兔……尤其显眼的是山谷当中,那座巍峨耸立的高大城市~!

而从地面上望去,那只鹰的身影只是个模糊的小点儿。但是它那傲然不群的身形却足以表明空中霸主的身份。

在这片天空中,它是唯一的统治者。

阳光下,地精银光站在空地之上,用手搭着凉棚,眯着眼睛,定定地看向天空中的那只苍鹰,眼睛紧紧抓住它的身影。

过了好一会儿,他忍不住轻轻地叹了一口气,然后又叹了一口气。

银光感到心情无比的沮丧。

从茹曼帝国回到奥德海姆已经有两个星期了。

身于处这个物资匮乏的城中,连一卷手纸都找不着,再想想人类世界的繁华热闹,纸醉金迷,让他心中不禁生起了无比的怀念。

怀念那里的美酒,怀念那里的美食,怀念那里柔软舒适的大床,怀念那里宽大的浴缸,怀念那个细腰大屁股的人类女秘书……更怀念厕所里那柔软的手纸。

然后银光又在心里将沙金痛骂了五分钟。

在这个野蛮人用血汗尸骨堆积起来的城市里,地精虽然只是过了短短两个星期,但是却像是过去了两年那么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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