繁体版 简体版
三叶屋 > 其他 > 子不语 > 狐仙冒充观音三年

杭州周生,从张天师过保定旅店,见美妇人跪阶下,若有所祈。生问天师,天师曰:“此狐也,向我求人间香火耳。”生曰:“盍许之?”天师曰:“彼修炼有年,颇得灵气,若与香火,恐恣威福,

为人间祟。”生爱其美,代为祈请。

天师曰:“难却君情,但令受香火三年,毋得过期可也。”命法官批黄纸付之去。

三年后,生下第出都,过苏州,闻上方山某庵观音极著灵异,将生祷焉

。至山下,同祷者教以步行,曰:“此山观音甚灵,凡肩舆上山者,中道必仆。”生不信,肩舆上山。未数十武,杠果折,生坠地,幸无所伤,遂下舆步行。入庙,见香烛极盛,所谓观音者坐锦幔中,勿

许人见。生问僧,僧曰:“塑像太美,恐见者辄生邪念故也。”生必欲启视。果极妖冶,不类他处观音。谛视之,颇似曾相识者。良久恍然,是旅店中妇人。生大怒,指而数之曰:“汝昔求我说情,故得

此香火。汝乃不感我恩而坏我舆,何太没良心也?且天师只许汝受香火三年,今已过期,恋此不去,岂竟忘前约乎?”语未毕,像忽扑地碎,僧大骇,亦无可奈何。俟生去,纠金为之重塑,而灵响从此寂然。

(本章完)

温馨提示:方向键左右(← →)前后翻页,上下(↑ ↓)上下滚用, 回车键:返回列表

投推荐票 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章 加入书签